
2026年10月29日。 根据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2026年第49号公告,自11月18日起,部分无人机(按航时或航程界定)及其发动机、飞控和电台等将实施出口许可管理。另外,商务部和科技部发布第48号公告,就将40项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和光伏技术纳入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。
11月18日起需许可的无人机及部件
- 可超视距控制、续航30分钟至3小时以下,且能在不低于46.3公里/小时阵风中起飞并稳定飞行的无人机;以及续航3小时及以上的无人机。
- 航程300公里及以上,或具备自主或超视距飞行、喷洒系统容量超过80升的无人机。
- 无人机专用飞控、部分发动机、等效全向辐射功率30dBm及以上或可由一个地面站控制10架以上飞行器的电台,以及同时满足48V及以上、3kW及以上、功率密度3kW/kg及以上、转速3000rpm及以下的无刷电机、其控制器和大尺寸碳纤维螺旋桨等。
公告明确,其中一类不包括专为娱乐或竞赛设计的航模。出口管制物项需向商务部申请许可,并在报关时如实申报;海关对申报存疑的可暂停放行进行核查。公告还对信用良好的出口经营者提供通用许可等便利。
光伏和人工智能技术: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
第48号公告拟新增23项人工智能、5项生物医药和12项光伏技术,光伏部分涉及多晶硅、硅片和电池片制造技术及关键设备。据Pillsbury律师事务所分析,商务部确认使用这些技术生产的产品本身不受管制。
对出口拉美企业的提示
我们的看法:如果您向墨西哥、巴西等拉美客户出口植保无人机或其备件,出口前请对照参数表确认是否属于管制范围:
- 提前在合同中写明许可证由谁申请、交期如何顺延,并告知拉美客户。
- 光伏组件成品、安防摄像头不在本次所列范围内,可正常出口。
- 出货前验货,确保实物与客户确认的参数一致。
Espinoza Trading协助工厂核对拉美各国进口要求,起草买卖合同并安排验货。
资料来源
- MOFCOM, GACC and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, Announcement No. 49 of 2026, 19 Oct 2026
- MOFCOM and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, Announcement No. 48 of 2026, 16 Oct 2026
- Pillsbury, "China Proposes Expanded Technology Export Restrictions and Announces New Export Control Measures on Dual-Use Items", 28 Oct 2026
- Expeditors, "China Announces Proposed and Updated Export Controls", 22 Oct 2026



